国家政务外网工程办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9〕988 号)(以下简称“988 号文件”)精神,国家将对中西部地区政务外网建设给予一定资金补助。为了保证地方政务外网技术路线符合国家政务外网建设的统一规范,国家政务外网工程办(以下简称“外网办”)按照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的要求,在7 月上、中旬对部分省区市政务外网建设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为确保审查工作顺利进行,外网办拟定了审查原则与重点,研究确定了统一审查标准、市县网络建设参照模型和最低设备配置要求。抽调外网办10 余名技术人员,组织成立了三个工作组,集中开展相关工作。 2、列入此次补助范围的省区市共计21 个,截至7 月底,共收到并审查完成15 个省区上报的政务外网建设项目可研报告。另有重庆市、四川省、西藏自治区、河南省、湖北省、吉林省6 个省区的可研报告尚未报来。 3、初审期间,有10 个省区政务外网建设单位专程来京与外网办工作组进行沟通和交流,探讨相关建设内容和规模,共同研究确定技术方案,其余5 个省区也与外网办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进行了反复沟通。 4、根据外网办意见,报来可研报告的15 个地方都分别对项目建设内容、技术方案、投资估算和中央补助额度进行了调整。经外网办审查通过的各地可研报告在建设内容和总体技术路线方面均已基本符合国家统一要求。 |
|